居民送锦旗至南漳县妇幼保健院
日期:2019-01-15 作者:南漳妇幼 阅读:0次
1月2日,家住南漳县城关镇居民刘先生、周女士一家,专程到南漳县妇幼保健院送了一面写有“白衣天使无限爱心,疫苗保险强力保障”的锦旗,感谢医院儿童保健门诊的工作人员,认真负责以及对待病人似亲人的热情服务。

据悉,刘先生和周女士之女于2018年11月28日10时17分在南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,当天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,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》后,自愿购买了疫苗保险。2018年11月30日,该新生儿因“发热1天”转入南漳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住院治疗,诊断为“新生儿肺炎,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”,住院五天康复,医疗费为5095.56元,因参保了预防接种保险,家属报了险,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,于12月26日将6140元补偿款(医疗费5095.56元,误工费住院津贴补贴1044.44元)打到了刘先生指定的账户上。
刘先生说:“要不是你们及时详细的帮我宣传国家的好政策,我哪里知道还可以全额报销,真是替我们家庭节约了一大笔开支啊!”
由于宝宝刚出生时免疫力低下,身体发育尚未健全,对各种疾病、病毒抵抗力都较差。因此,从2017年1月起,全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由“财政补偿”转为“保险补偿”,受种者可按照“知情、自愿、自费”原则购买补充保险。(通讯员:张光群、罗茜)

